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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来源:bevictor伟德中文官网中澳新媒体 日期: 2021-04-16

国家安全教育

什么是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设立背景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中国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因此,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应对国家安全新形势的需要。

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1: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2: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3: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4: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5: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6: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法定义务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各地活动

2016年4月12日,为迎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河北冀州市在中小员工中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知识普及,通过邀请革命老军人进校园、制作讲解宣传画等形式,为孩子们讲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孩子们的国家安全意识。

2021年4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据悉,2021年的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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